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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2664 次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常州市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请各病区遵照执行。
        一、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级使用: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一般为一线。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性、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包括二线,部分三线。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资料较少,药物价格昂贵的。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包括:1.碳青霉烯类:亚胺培菌/西司他丁、比阿培南等;2.多肽类及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3.头孢四代:头孢噻利;4.抗真菌药物: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液)。我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须经科主任审批同意,报医务科或院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备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医师对一般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首选一线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混合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二线药,三线药物和特殊使用药物要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患者需要应用限制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名;
        ★住院医师:一线药物(非限制性药物)
        主治医师:一、二线药物(非限制性药物、限制性药物)
        副主任以上:一、二、三线(非限制性药物、限制性药物)
        3.患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和确凿依据,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提出申请,经我院抗菌药物管理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填报抗菌药物使用备案表交医务处留存。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需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须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并仅限于一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5.对联合使用3种以上抗感染药物的病例,必须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需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