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2年高层次、紧缺专业
人才考试考核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2年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长期招录考试考核工作,根据《2022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实际,制定我院考试考核方案如下:
一、资格初审与复审
1.资格初审时间:按《简章》规定时间
资格初审方式:网上审核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28日选拔考核前
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68号)门诊楼4楼阳光房。
资格复审负责:医院人事科
不参加资格复审或笔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考生需带材料:
(1)应届毕业生,是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3月2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人员,须于2022年3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照应届生标准提交复审证明,有工作经历按应届生身份报名人员需提交解除合同证明。
(2)2021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2022年3月23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3)低风险区考生持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考生7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居家隔离,9次核酸检测(第1-7、9、11、14天)。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5)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分为专业考核和综合考核。
(一)专业考核:
主要是专业知识笔试。笔试1:1比例开考。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与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招录岗位数量1:3的比例,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综合面试。
(二)综合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形象、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岗位匹配性等四个方面。
专业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其分值占比分别按50%、50%,计入综合成绩。
分数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 2022年6月28日上午8:00—9:30
地点: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北院区门诊楼四楼阳光
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6月28日下午1:3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
2.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4.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本单位向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递补意见,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1.考生填报《2022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申报健康状况:低风险区考生持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考生7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居家隔离,9次核酸检测(第1-7、9、11、14天)。
考官及工作人员同等要求。
3.考场管理:考场保持通风,考前考后进行预防性环境消杀,所有人员查验苏康码及测温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所有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间隔入座候考。设立隔离观察室,发热考官及工作人员预先替换,发热考生转至本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待排查后再确定参考流程。
4.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进编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接受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委纪检监察全程负责监督。考务工作按照严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组织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考试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方案由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4日